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辽水学〔2020〕8号)规定,由我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团体标准《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氧化还原自动滴定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征求您(你单位)的意见,请填写专家(单位)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反馈我会。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氧化还原自动滴定法》征求意见材料和专家(单位)意见表可登陆辽宁省水利学会官网(http://www.lnslxh.org/),于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陈媛媛 024-62181307
电子邮箱:23191112@163.com
单 位:辽宁省水利学会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1.《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氧化还原自动滴 定法》征求意见材料
2.专家(单位)意见表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