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学会(英文译名为:LIAONING HYDRAULIC ENGINEERING SOCIETY,缩写为:LNHES)是依法在辽宁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成立的由水利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我省水利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接受中国水利学会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业务主管单位为辽宁省水利厅。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辽宁省水利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设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秘书处是学会的办事机构。学会现有28个分支机构、14个市级学会和28个单位会员,个人会员2867人。 学会办事机构设在辽宁省水利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邮编:110003。 学会的宗旨:团结广大水利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坚持民主办会;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倡导“献身、创新、求是、协作”的精神;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水利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促进水利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学会的业务范围: (一) 组织开展省内外水利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考察活动; (二)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编辑出版发行水利科技书刊,举办科技讲座及科技展览等;开展水利优秀书刊与论文的评选活动; (三) 开展民间水利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相关学术组织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进与港澳台水利科技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 (四)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学术和管理业务水平服务; (五)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各级决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中介业务;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评估与论证,项目管理与监理;科技成果鉴定与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科技文献整编与技术标准的编审等工作; (七)举荐科技人才,表彰与奖励在学术活动和学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个人; (八)为会员和水利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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