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是直属于省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厅级建制,专门管理辽河保护区,推进辽河治理保护工作。我局主要承担拟订保护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保护区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区内的水政监察、污染控制等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协调处理保护区内跨地区水事纠纷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保护区内河道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保护区内渡口管理;组织开展保护区内违规建房及其他建筑物的清理拆迁工作;保护区内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等职责;负责保护区内重点区域非法采砂和用地、违法使用滩涂、影响河道和堤坝安全、违规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的经常性巡查和处理;编制保护区内采砂规划,综合管理保护区内河道采砂工作;负责保护区内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在省防指的领导下,协调保护区内防汛抗旱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内林木砍伐工作;负责保护区内退耕绿化、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保护区内农药和渔业捕捞管理;负责保护区内土地权属管理。 我局成立于2010年5月15日,是由全省水利、环保、林业、农业、国土、海洋渔业、交通等多个部门抽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现共有职工55人。
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28层 联系方式:024-234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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