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供水局成立于1992年9月5日,前身为省水电厅工程管理处和省防汛调度中心。省编委以“辽遍发【1992】85号文”批复成立。其单位性质为:县级事业单位,成立之初批复人员编制25人,全部从厅机关划拨,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1992年批复成立时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库供水量的平衡、分配和辽、浑、太流域水田的用水量调配、用水管理;水库的防洪、兴利联合调度;水库承包经营;水库水费计收;协调水费计收中的有关矛盾;水库工程管理、水库养殖、防汛抢险等行业管理业务;水库移民生产扶助金的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随着厅内机构改革及发展,防汛抢险及移民扶助金两项业务已分别划入厅其它部门管理,供水局业务也不断扩展和完善,为适应新形势需要,2011年省编委重新批复供水局编制4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专业技术30人,工勤2人),其职责是:承担全省水库工程和防汛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省管水库的防洪、兴利、供水调度等工作。截止2012年5月,供水局现有人员23人,其中科技人员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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