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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十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水利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由于各市级学会及各单位会员的原理事和监事人事变动及其他原因,根据《辽宁省水利学会章程》的规定,经辽宁省水利学会十二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十二届理事会相关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并选举产生十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和监事会监事长。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副理事长
    苏志生  刘蜀岷
    二、监事长
    房胜群
    三、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丽荣  王永宁  王  剑  刘卓也  刘蜀岷  李云玲
    杨  冬  张东为  张永刚  苏志生  杨丽娜  李  崇
    李  猛  李  鑫  和  原  郭春来  蒲勇子
    四、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永宁  刘卓也  刘蜀岷  张东为  苏志生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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