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辽水学〔2020〕8号)规定,《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及释义》标准已通过我会的立项论证,现准予立项,特此通知。
序号
标准名称
编制单位
1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及释义
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水务局、大连市水务局、鞍山市水利局、抚顺市水务局、本溪市水务局、丹东市水务局、锦州市水利局、营口市水利局、阜新市水利局、辽阳市水利局、铁岭市水利局、朝阳市水务局、盘锦市水利局、葫芦岛市水利局、绥中县水利局、昌图县水利局、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