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水学〔2015〕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协《关于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将推荐表于2015年4月1日前报我会。 联 系 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024—62181307;13940475589;66935(专网) 传 真:024—23872579 邮 箱:23191112@163.com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15年3月25日
关于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高校科协: 为充分挖掘利用我省科技人才资源,提高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同行评价和社会认可度,使成果奖评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决定充实成果奖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专家范围 理、工、农、医、交叉、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相关专业或领域。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认真、负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0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能够参加评审工作,愿意参加有关科技咨询、评价等活动; 4.熟悉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原则、标准和程序,能够对自己所从事专业或领域的学术成果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6.各类院士、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年龄可放宽至75岁; 7.特殊专业、新兴行业专家条件,可放宽至专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具备博士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专家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经专家本人同意,提出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推荐10名。 3.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不存在的情况填写“无”,不应留有空白栏,否则该推荐表视为无效。 4.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专家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填写推荐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一并于4月3日前寄送至省科协学会(国际)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推荐专家汇总表中的“推荐评审学科代码”一项,可以填写一个以上的学科代码,如填写一级代码则表示此代码下的全部学科均可评审,否则需精确到二级代码。学科代码表参见附件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丽敏 联系电话:024-86904902 电子邮箱:64435759@qq.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9号辽宁省科协509室(邮编:110167) 附件:1. 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2. 推荐专家汇总表.xls 3. 学科分类与代码表.doc 辽宁省科协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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