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不断提高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我会对《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LNHES 02-2021)部分内容予以修订。新修订的《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LNHES 02-2022)将代替《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LNHES 02-2021)。
经修订的《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LNHES 02-2022)团体标准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2022年11月17日实施。
特此公告。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2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