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辽宁省水利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辽水学〔2020〕8号)规定,由我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及释义》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现征求您(你单位)的意见,请填写专家(单位)意见表(见附件1),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反馈辽宁省水利学会。
《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及释义》(征求意见稿)和专家(单位)意见表可登陆辽宁省水利学会官网(http://www.lnslxh.org/),于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陈媛媛 024-62181307
电子邮箱:23191112@163.com
单位:辽宁省水利学会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003
附件:1.专家(单位)意见表
2.《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及释义》(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水利学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