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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会员建议征集及反馈制度的意见
2013年5月6日

    一、为保证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建设,决定建立会员建议征集及反馈制度。
    二、会员建议是指会员向省水利学会提出的关于学会工作、学会发展与改革的书面意见。会员建议应主题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在提出需要解决问题的同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
    三、提出会员建议的可以是个人会员,也可以是单位会员,均须填写《会员建议表》。
    四、学会秘书处负责会员建议的征集工作。对会员建议应进行归纳整理,并向学会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会员建议,应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五、学会秘书处对会员建议应认真办理,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学会工作。对涉及学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建议,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认真研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实施办法。
    六、学会秘书处负责会员建议的反馈工作。及时向提出会员建议的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反馈会员建议的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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